强化财务监督 严控对外投资—新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4月1日起实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2-27浏览次数: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记者 韩洁、徐蕊)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重新修订后的新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强化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并明确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我国现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1996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财政和各项社会事业改革不断深入,原《规则》某些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如一些规定已经与近年来推行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财政改革相脱节。同时,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民主理财的要求,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有必要对《规则》进行修订。

    据介绍,修订后的《规则》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条,其中新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对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机制和内外部监督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进一步强化了事业单位的预算、资产和债务管理,规范了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管理,并完善了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等内容。

    在加强资产管理方面,新《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资产的分类和定义,规范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建立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新《准则》明确,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则》是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中的基本制度,是制定行业财务制度及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依据,因此新《规则》颁布后,高校、中小学、科学、文化、文物、体育等各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都需要根据新《规则》的规定进行修订完善。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抓紧完善中,并力争在今年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