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案件和事项,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现将近期收集到的已办结19起案件和事项相关情况整理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受贿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3年至2011年,部分矿山企业在中介机构协助下套取专项财政补贴,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钱款。2011年1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查处。2013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柱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同案其他5名责任人有期徒刑10年至14年6个月。 二、原环保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以革贪污公款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1998年至2005年,环保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下属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拆借资金所获部分收益去向不明。2007年1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驻环保总局纪检组查处。2012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刘以革有期徒刑7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吴唯宁受贿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10年,吴唯宁违规干预,帮助福建新大陆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通信采购相关业务,并接受对方为其支付购房款等。2011年9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年12月,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吴唯宁及其妻王永红有期徒刑11年、5年;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福建新大陆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梁键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四、上海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德水、副总经理孙飞滥用职权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3年至2005年,李德水、孙飞在集装箱境外租赁业务管理中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11年1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3年3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孙飞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李德水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五、东方摩能国际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09年,该公司在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采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式,偷逃税款1.47亿元。2011年3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3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小勇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六、阳信圣泰贸易公司等61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10年,阳信圣泰贸易公司等61家企业非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2.34亿元、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3亿元。2011年8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查处。2013年9月,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银春等3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7年,并分处罚金10.5万至21万元。 七、保定广龙生物肥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龙挪用资金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1年至2012年,该公司涉嫌骗取中央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600万元,部分资金被于龙等人挪用。2013年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河北省人民政府查处。2013年6月,定兴县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于龙有期徒刑3年、追缴汽车1辆。定兴县纪委给予县财政局等单位3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免职等处分。目前,被骗资金已全部追回。 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公司原总经理赵洪波等人套取保险资金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09年,赵洪波授意铁岭分公司及所属6个支公司编造114起理赔案件套取赔偿金等2138万元,大量资金去向不明。2010年7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3年10月,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以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赵洪波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同案其他5名责任人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免予刑事处罚。套取的保险资金已全额收缴。 九、湖南省郴州天湖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骗取财政资金及贷款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4年至2007年,该公司以虚假会计报表、存款证明等材料,从郴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市苏仙区支行骗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005万元、贷款500万元。2010年6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湖南省人民政府查处。2010年11月,郴州市纪委给予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副主任刘承虎开除党籍处分;2011年4月,苏仙区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该公司总经理张晓平、副总经理周铁桥罚金各5万元。 十、企业主袁正安、韩小兵等虚报注册资本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2年,袁正安、韩小兵等人利用其控制的7家关联企业及银行账户,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资金虚假注册累计1亿多元。2012年10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3年5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判处袁正安、韩小兵等5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并处罚金15万至101万元。 十一、中国出版集团下属北京中新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瑞明贪污公款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3年2月,王瑞明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理财所获9万元收益转入个人股票账户。2012年9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查处。2013年8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瑞明有期徒刑6年,并将在案扣押的理财收益返还企业。 十二、重庆市彭水县保家镇村建办原主任李洪锦贪污公款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6年3月,李洪锦通过虚列用地手续费用等支出,从村建办套取征地拆迁资金6.6万元,具体用途不明。2012年11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彭水县监察局查处。2013年10月,彭水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洪锦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4.78万元。 十三、吉林省农安县新农乡初级中学原副校长王益国挪用公款案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08年,王益国利用保管学校粮食直补款的职务便利,分5次支取公款3.8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09年3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农安县纪委查处。2009年9月,农安县人民法院判处王益国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并追回被挪用资金。 十四、江西省上饶德兴市人民检察院6名干部在企业报销费用的问题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2年7月,德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程曙宏,副检察长虞汉卿、俞爱武,党组副书记邵庆洪和纪检组长叶德春等人带家属外出考察、旅游,费用7.79万元由中国黄金集团江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承担。2013年8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江西省纪委查处。2013年9月,上饶市纪委分别给予程曙宏等6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6人将上述费用全部上缴德兴市廉政账户。 十五、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局违规购买购物卡的问题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1年12月,该局从商场购买20万元购物卡,赠送给有关部门工作人员。2013年3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沈阳市纪委查处。2013年10月,和平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该局局长田力、区拆迁服务中心主任刘辉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并全额追回违规支出。 十六、河南省鄢陵县廉租房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至2011年,鄢陵县政府部门把廉租房交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建设,建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2013年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河南省监察厅查处。2013年12月,许昌市纪委、鄢陵县纪委、县监察局分别给予鄢陵县副县长郑永辉、原副县长邢书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东营等9名责任人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收缴相关企业和个人违法所得72.51万元。 十七、江苏省泗阳县两所中学校舍质量不合格的问题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江苏省泗阳县里仁中学和南刘集中学2009年投资建设的校舍和宿舍楼建筑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2012年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泗阳县人民政府查处。2012年1月至2月,泗阳县纪委、监察局、教育局先后给予里仁中学原校长王昌太、南刘集中学原校长何苏祥等15名责任人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十八、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问题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至2013年,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把183.25万元扶贫资金用于宴请、送礼等。2013年5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重庆市人民政府查处。2013年9月,黔江区纪委分别给予该办主任曾毅、副主任刘正军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农委副主任杜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九、山东省聊城市国家税务局油田分局违规套取费用的问题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02年至2010年,该局违规委托当地金融机构代征税款、以手续费名义列支104.7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并在金融机构报销各类费用157.81万元。2011年6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查处。2011年9月,聊城市国家税务局给予油田分局局长孙来玉行政降级处分并免去其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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