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移送至2013年6月已办结38起违法违纪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6浏览次数:


(2013年6月24日公告)

   
  审计署对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案件和事项,定期跟踪了解其办理情况。现将2013年上半年收集到的已办结38起案件和事项相关情况整理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学元受贿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4年至2011年,李学元在担任大兴区建委主任期间,涉嫌利用职权为企业承揽拆迁业务等提供便利。2011年9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12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学元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四川省内江市原副市长李仕彬等人滥用职权案

  审计署2009年在审计中发现,2006年至2008年,李仕彬指使内江市市中区财政、粮食等部门虚构地方储备粮收储计划,协助民营企业内江山山酒业有限公司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江市分行骗取储备粮收购贷款2.99亿元;时任该分行行长李希荣在明知企业不具备粮食储备条件和前期贷款资金被挪用的情况下批准放贷,造成较大损失风险。2009年6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12年11至12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李仕彬有期徒刑15年,追缴违法所得12万元;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李希荣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2万元。同案的市中区原区长廖永聪、原财政局长魏富强,以及内江山山酒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代云国也分别被判处10年6个月至16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至800万元。

  三、原中信国安黄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永发、副总经理刘文革贪污受贿案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1年11月至2004年12月,孙永发、刘文革等人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将属于国有企业的股权收益等资金汇入改制后企业账户,涉嫌合伙侵吞。2011年4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12年9月,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孙永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文革有期徒刑5年。

  四、中信长春兴业公司原总经理许友林贪污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6年至2008年,许友林在公司改制过程中通过隐匿资产、虚构债务,编造中信长春兴业公司资不抵债的假象,从而将该公司国有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自己实际控制的企业。2011年1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2年12月,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许友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五、呼和浩特铁路局社保处财务科原科长王玉文骗取社保资金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4年至2012年,王玉文在经办本单位养老保险过程中,冒用部分已死亡人员身份骗取社保资金2323.66万元。2012年3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和铁道部查处。2012年12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王玉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六、四川省大邑县原县委书记符礼建受贿案

  审计署2010年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跟踪审计中发现,2009年11月,符礼建违反决策程序,擅自决定在正常投资回报之外向民营企业另行支付土地拍卖分成收益,造成国有土地收益流失。2010年9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四川省委查处。2012年11月,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符礼建有期徒刑15年。

  七、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原局长黄登科受贿案

  审计署2009年在审计中发现,2005年至2008年,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利用审批航线、调整航班时刻等职权,通过签订或议定虚假包机协议、宣传促销协议、培训协议,为有关公司在增加航班,调整航班时刻等方面提供帮助并索取、收受好处费1700多万元。2009年9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10年12月,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以单位受贿罪、受贿罪判处黄登科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对同案其他2名责任人也分别作出刑事处罚。

  八、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王廷伟受贿案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6年至2008年,经王廷伟批准,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虚列费用,向2名自然人支付1.23亿元股权投资“咨询费”和“投资收益分红”,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2010年6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12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王廷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九、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传斌内幕交易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张传斌在策划厦门翔鹭石化公司借壳上市方案过程中,涉嫌利用知悉的内幕信息,通过出让股权收益权向内部人员输送巨额利益。2011年9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12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张传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十、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环境资源处原处长姚劲松受贿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3年至2011年,北京中锰工贸有限公司等协助部分矿山企业套取国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财政资金,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钱款。2011年1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12年12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姚劲松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十一、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祝世寅滥用职权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6年至2007年,祝世寅违规批准下属公司高价收购上海市一污水处理企业股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11年8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12年10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祝世寅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目前,国有资产损失已全部追回。

  十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双城市支行原行长谢家斌等人失职渎职案

  审计署2009年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08年,谢家斌及该支行原副行长姜晓秋、原高级主管富实等人,在办理粮食收购贷款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近2亿元贷款资金被骗。2009年9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3年2月,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分别判处谢家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姜晓秋有期徒刑3年6个月,富实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十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东港市支行原行长李虓等人违法放贷案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李虓及该支行原副行长岳富春等人违反信贷审批程序发放贷款2亿多元,部分信贷资产面临损失风险。2011年5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2年12月,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分别判处李虓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岳富春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各处罚金10万元。

  十四、贵州省石阡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史勋宏滥用职权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史勋宏违规批准低价出让土地并擅自允许企业无偿变更土地用途,致使国有土地收益流失。2012年3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年11月,石阡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判处史勋宏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十五、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荪受贿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1年,李荪在沈阳市沈北新区与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异地占补耕地过程中,涉嫌侵占土地开发资金。2011年10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丹东市纪委查处。2012年12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行贿罪判处李荪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对同案其他3名责任人也分别作出刑事处罚。

  十六、贵州省石阡县地方税务局原副局长刘强受贿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刘强等人通过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不当获利。2012年3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铜仁市纪委查处。2012年12月,石阡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强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6万元,同案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十七、江西省吉安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原局长严周根、副局长曾麟德受贿案

  审计署2008年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严周根利用审核发放培训补贴的职务便利,为相关机构和企业虚报培训量套取财政补贴提供帮助,并涉嫌收受他人钱物。2009年1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吉安市监察局查处。2009年8月,吉安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严周根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曾麟德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

  十八、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计财部原副主任付文晔挪用公款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5年6月至2011年9月,付文晔在兼任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下属两家企业会计及财务主任期间,以提取现金不记账等手段挪用公款410万元。2012年7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查处。2012年12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付文晔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十九、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学院行政秘书韩冬梅贪污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1月,韩冬梅从哈尔滨工业大学财务处重复领取2006年秋季学期3名外教人员讲课费并全部用于个人消费。2012年7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年12月,黑龙江省苇河林区基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韩冬梅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

  二十、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西广德村原党支部书记袁文福合同诈骗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7月至9月,袁文福在北京市蒲黄榆快速路工程拆迁过程中,通过伪造租赁协议、虚增企业生产经营面积等手段骗取停产停业综合补助款400多万元。2011年9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北京市政府查处。2012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袁文福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二十一、四川省邛崃市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罗军受贿案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2月至3月,罗军在邛崃市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承建该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中,擅自批准违规招标并为有关单位多计工程相关费用。2010年10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成都市纪委查处。2011年5月,邛崃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罗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分别判处同案其他3名责任人1年至7年有期徒刑。

  二十二、杭州市拱墅区社会保障管理办公室原工作人员张欢乐贪污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至2011年,张欢乐利用负责办理和审核生育保险的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孕妇信息骗取生育保险费和生育津贴。2012年6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浙江省公安厅查处。2012年12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欢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二十三、甘肃省榆中县龙泉乡卫生院原院长周建发受贿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至2011年,周建发在药品采购中收受和索要多名药商的回扣。2012年5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年9月,榆中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周建发有期徒刑6年,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二十四、福建工业学校原主办会计黄峥挪用公款案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09年,黄峥先后30次挪用存储于其个人账户上的学校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2010年5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查处。2011年4月,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处黄峥犯挪用公款罪,免予刑事处罚。

  二十五、山东省章丘市刁镇民政所原工作人员孟庆仑骗取社保资金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11年1月至2012年2月,孟庆仑利用发放五保供养金的工作便利,伪造部分已死亡五保人员签名骗取五保供养金。2012年3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查处。2012年7月,章丘市人民法院判处孟庆仑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

  二十六、四川省金堂县沱江物资供应公司原出纳杨代超挪用资金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杨代超利用职务便利,将80万元企业资金提取现金后挪作他用。2012年1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金堂县公安局查处。2012年4月,金堂县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杨代超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二十七、河南银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初至2011年7月,河南银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投资理财等名义,通过公开渠道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4.69亿元,主要用于发放高利贷等。2011年1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3年2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河南银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明亮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45万元;对同案其他3名责任人也分别作出刑事处罚。

  二十八、辽宁省鞍山市万兴隆岩田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蓝辉等人骗取贷款案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6年3月至2008年8月,蓝辉等人借购买生产设备等名义,以伪造的土地使用权证和资产评估报告办理抵押,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共骗取贷款1.96亿元,用于归还他行到期贷款或挪作他用。2010年5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1年12月,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单位行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蓝辉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75万元;对同案其他3名责任人也分别作出刑事处罚;对鞍山市万兴隆岩田木业有限公司处以罚金7330万元;对辽宁蓝山矿粉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金50万元。

  二十九、黑龙江省汇升粮油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峻等人骗取贷款案

  审计署2009年在审计中发现,2006至2008年,高峻伙同该公司总经理刘晓峰等人,通过编造虚假财务资料及收粮凭证骗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粮食收购贷款2亿元。2009年10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3年2月,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抽逃出资罪判处高峻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3840万元;判处刘晓峰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28万元;对同案其他3名责任人也分别作出刑事处罚。

  三十、大连良玖粮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毕晓伟等人骗取贷款案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7年至2008年,毕晓伟伙同辽宁东港龙王庙粮库主任杨永胜等人,伪造粮食购销合同,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丹东分行骗取粮食收购贷款2.9亿元并全部挪作他用。2011年3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2年12月,辽宁省义县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毕晓伟有期徒刑3年6个月(缓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以骗取贷款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杨永胜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对同案其他5名责任人也分别作出刑事处罚。

  三十一、沈阳燃气有限公司等企业骗取贷款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11年4月至12月底,沈阳燃气有限公司和沈阳新北燃气有限公司、沈阳沈南燃气有限公司3家关联企业,通过签订虚假燃气购销合同等手段从中国银行皇姑支行、盛京银行骗取贷款8.9亿元,用于房地产投资。2012年10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2年12月,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分别判处沈阳燃气有限公司罚金978万元,沈阳新北燃气有限公司罚金3605万元,沈阳沈南燃气有限公司罚金855万元,并处3家企业负责人罚金各10万元。

  三十二、北京国电中兴广告有限公司偷税案

  审计署2008年在审计中发现,2005年1月至2008年2月,民营企业北京国电中兴广告有限公司为偷逃税款,将2亿多元广告费收入转移至公司法定账册外存放。2008年7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2009年11月,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以偷税罪判处该企业实际控制人胡小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9109万元;北京市税务机关追缴该企业所得税9000多万元。

  三十三、北京地区胡成、赵鑫等人非法经营案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08年9月至2011年1月,胡成、赵鑫等15人利用在多家商业银行申请办理的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为信用卡持卡人套取现金4.48亿元并从中牟利。2010年10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2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胡成、赵鑫等15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4年,并处罚金3万元至350万元。

  三十四、广州地区唐勇、姚艺清等人开设网上赌场案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5月至2010年10月,唐勇、姚艺清等15人利用在多家商业银行假借他人名义开设的54个银行卡账户,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网络赌球等非法服务并从中牟利。2011年1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查处。2012年10月,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唐勇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姚艺清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对同案其他13名责任人也分别作出刑事处罚。

  三十五、山西省清徐县王海忠等人骗取丧葬费、抚恤金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6年9月至2011年12月,王海忠等人利用伪造的火化证、发票等骗取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2012年4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山西省人民政府查处。2012年11月,清徐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王海忠等13人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

  三十六、重庆市万州区其富电力金具有限公司骗取工伤保险案

  审计署2012年在审计中发现,2009年3月至2012年,万州区其富电力金具有限公司通过篡改已死亡员工的死亡时间并为其“补办”工伤保险的方式,骗取工伤保险金17.2万元。2012年5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重庆市公安局查处。2012年10月,万州区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牟其富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判处万州区其富电力金具有限公司罚金2万元。

  三十七、中石油所属北京石油机械厂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问题

  审计署2011年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北京石油机械厂虚构设备采购事项,使用虚假发票在生产费用中列支2079万元,用于向职工发放购物卡等,其中向7名厂领导共发放289.4万元。2011年12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国资委查处。2012年6月,国资委纪检部门对该厂7名主要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行政降级等党纪政纪处分,并责令收回违规发放的福利。

  三十八、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问题

  审计署2010年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新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获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协助其非法侵占耕地。2011年1月,审计署将此问题移送国土资源部查处。2012年1月,郑州市纪委、新密市监察局分别给予新密市委书记王铁良、市委副书记谢霜云、市人大副主任徐培林、以及当地政府部门其他5名责任人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